國定假日修法進展:國民黨推動4天放假方案,遇例假日需補假
近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迎來最新進展。這部法案中有13條條文,其中4條已經取得共識,但在紀念日與節日名稱、放假規則以及施行日期等關鍵內容上,朝野尚未達成一致,相關部分將在31日繼續審查。
此次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討論焦點主要集中於「法案名稱、放假天數、紀念日與節日的設置、以及原住民歲時祭儀的安排」,同時也涉及了彈性休假和特殊職業的休假配套措施。下午的逐條審查中,雖然已有部分條文修正通過,包括法案名稱確定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但在一些具體的假日調整和補假細節上,朝野還未達成共識。
目前已經取得共識的條文包括:第八條規定,當紀念日或節日恰逢假日,應安排補假,而補班與放假日期的調整則由主管機關公告;第九條則取消了事業單位可由勞資雙方協議調整放假日期的規定,強調放假安排的統一性。此外,主管機關的設置也已確定為內政部,並對假期調整作出具體規範。
然而,法案中最具爭議的部分,如節日和紀念日的具體設定,以及各假期的長短,仍然存在很大分歧。國民黨推動的版本中,提出了包括9月28日的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的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和12月25日的行憲紀念日等新假日。此外,國民黨還提議將小年夜從現行的彈性假日調整為固定放假,以減少補班的影響。
儘管討論進行得較為順利,但民進黨委員與行政機關對假期設置的態度仍保留,並未提出具體版本或修正動議,這使得討論有些散漫。國民黨召委牛煦庭表示,這一法案是優先處理的民生法案,目標是在本會期內通過三讀,因此期望朝野能在31日的審查中達成共識,避免再度進入長期協商的僵局。
此次討論也突顯了立法院在制定政策過程中,如何平衡不同立場與需求,尤其是在涉及假期安排的民生問題上。隨著審查的深入,是否能在接下來的會議中達成全面共識,將是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