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檢查!2.6萬名雇主忘記領錢,勞退舊制專戶金額高達105億

根據勞動基準法(勞退舊制)的規定,雇主必須依勞工每月薪資的2%到15%提撥退休金到勞工的退休準備金專戶中,這筆錢專款專用,完全屬於勞工,雇主負有管理和運用的責任。專戶內的金額將由台灣銀行信託部負責收支、保管及運用,並且只有在勞工符合退休條件時,才能向雇主請領退休金。

隨著勞工退休金條例於94年7月1日施行,所有新進勞工的退休金都會根據新制進行提撥,但對於在條例施行前已經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若他們選擇繼續適用舊制的退休金制度,則仍會依照舊制規定進行退休金提撥。若雇主不再有舊制勞工或公司已經歇業,雇主則可以申請結清,領回專戶中的金額。

據勞動部的資料,截至去年底,全台有近7.5萬個勞退舊制專戶,當中有2.6萬家公司的專戶已經沒有繼續為舊制勞工提撥退休金。這些專戶的總金額高達105億元,平均每位雇主可領回約40萬元。這些金額能為雇主帶來不小的回報,但因為雇主多數未注意到這些專戶的存在,導致這筆資金一直未被領回。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該定期檢查公司是否仍有舊制勞工,或向當地勞工局查詢有無積欠退休金。如果公司已不再有舊制勞工,並且積欠退休金的情況已被確認,雇主可向勞保局或各縣市的勞工局提出結清申請。一旦勞工局確認無欠款情形後,會將專戶中的金額發還給雇主。

這筆被遺忘的退休金,不僅是公司可以額外領回的資金,也是勞工們多年前所累積的財富,勞動部也希望能通過此舉讓雇主不錯過這筆資金,減少因忽略而造成的財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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