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婦人拒讓父親私生子繼承遺產,親弟跳出來驗DNA打臉她
by AllenKung ·
在台南市,吳姓婦人因父親去世後發現他有一名非婚生兒子阿生(化名),並且阿生已依程序認領遺產,吳婦不服並提出訴訟要求確認父親與阿生之間不存在親子關係,希望藉此排除阿生繼承遺產的資格。然而,讓她沒想到的是,她的親弟弟竟然出面與阿生進行DNA鑑定,並證實兩人之間有著親兄弟的血緣關係。最終,台南地方法院經過審理後,駁回了吳婦的訴訟,判定阿生擁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並指出吳婦的訴求缺乏法律依據。
吳婦的父親在2023年4月過世,在處理遺產的過程中,吳婦得知父親不僅有她和其他幾位姊弟,還有一名非婚生兒子阿生。當時,阿生已完成認領程序,成為合法的繼承人之一。這讓吳婦感到震驚且不滿,認為這不符合她對父親遺產的期待。她堅持表示,阿生與她父親之間並無血緣關係,因此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確認兩人之間不存在親子關係,藉此剝奪阿生繼承遺產的權利。
吳婦在訴訟中指出,儘管阿生的戶籍登記為她父親的兒子,但她認為阿生與父親並無實質的親子血緣關係,並且父親的認領行為並不合法,因此她認為阿生的繼承權應該被否定。吳婦強調,這樣的情況使她對遺產分配的法律地位產生了不安,進而要求法院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並且刪除阿生在遺產中的繼承權。
然而,阿生並未就此退讓。他強調,自己與吳婦的胞弟已經在2024年3月進行了DNA鑑定,並且鑑定結果顯示,阿生與吳婦的胞弟具有同父異母的血緣關係,這是無法被排除的事實。阿生在庭上表示,他在年幼時曾與父親一同外出,並且提供了和父親的合影,照片中他與父親和母親一同出現,這足以證明他是由吳父與生母所生。他進一步指出,自己在出生後不久,吳父即向戶政事務所辦理了認領手續,這也證明了他與吳父之間的親子關係是真實的。
法官根據調查局提供的DNA鑑定報告,認為阿生與吳婦胞弟之間存在血緣關係,這也意味著阿生與吳婦之間有著相同的父親。法院指出,吳父在當年認領阿生的行為是合法有效的,並且符合親子關係的法律規定,因此,吳婦提出的要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訴訟並無法律依據。基於這些事實,法院最終駁回了吳婦的訴訟,認定阿生有權分得父親的遺產。
吳婦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表示不滿,並有意提出上訴。然而,法院的判決基於確鑿的DNA鑑定結果,認定阿生與吳父之間的親子關係成立,這使得阿生擁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正當權利。若吳婦決定上訴,將可能面臨更多的法律挑戰。
此案件突顯了家庭遺產繼承中的複雜問題,尤其是在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問題上。隨著法律程序的推進,這場官司也引發了社會對於家庭倫理與法律正義之間平衡的廣泛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