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現金」有望? 主計總處「報告4點」說明表態了
2025年3月9日,台灣去年稅收創下歷史新高,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普發現金1萬元的方案,並計畫推動修法將「還稅於民」法制化。該提案已於7日順利通過一讀並付委審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預計於10日召開「稅收超徵還稅於民」公聽會,主計總處也提前公開了書面報告,內容包含四大要點,表明對普發現金的看法,指出現金發放應慎重,並不應成為常態化措施。
根據報導,主計總處的書面報告中,首先提到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並不代表當年度的財政盈餘,需先用於彌補赤字並扣除法定還本,才能真正轉化為政府可用的財源。其次,根據財政部初步決算數據,113年全國稅收收入達3兆7619億元,較預算超出5283億元,但該數據仍需等到114年7月經審計部審定後,才能進一步編列入預算使用。
第三點指出,過去12年中,約有半數年度(7個年度)的稅收實徵數超過預期,並產生收支盈餘,這主要得益於經濟動能持續增長。而在其餘6個年度,則未能實現盈餘,反而需通過舉債等方式彌補財源。最後,主計總處強調,若將超徵稅收的額度納入預算法的常態化規範並限定其用途,可能會削弱財政靈活性,難以應對外在環境變化和國家重點施政的需求。
總體而言,主計總處認為普發現金不應常態化,並提議應將盈餘資金優先用於償還國債或支持未來重大政策開支,這樣的方式更能穩定財政運作及應對未來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