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吸管別直接丟垃圾桶!這6縣市做錯最高罰6000元

農曆年前大掃除時,垃圾分類總是讓人頭痛,尤其塑膠吸管究竟該回收還是當垃圾丟,更成了許多人關注的焦點。事實上,各地對塑膠吸管是否可回收的規定並不統一。環保團體「RE-THINK重新思考」整理指出,在基隆市、新北市、南投縣、嘉義市、台南市及金門縣等6個縣市,塑膠吸管屬於可回收物,如果未依規定處理,可能依《廢棄物清理法》被罰款1200元至6000元。

塑膠吸管能不能回收,各縣市做法不同。(圖:shutterstock/達志)

「RE-THINK重新思考」特別製作了「回收大百科」,詳細整理超過百種日常垃圾的分類,幫助民眾正確處理。以塑膠吸管為例,吸管本體的材質多為PP、PE或PLA,不同縣市對於回收的認定有所差異。在上述6個縣市,塑膠吸管可回收;而其他地區則當作一般垃圾處理。另外,吸管外包裝材質如PE或LDPE,通常被列為一般垃圾。

環保團體指出,過去塑膠吸管使用率極高,因材質輕薄且成本低,回收相對困難,但如果收集得當,例如壓成吸管磚,這些單一材質仍具有再利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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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響應國際減塑潮流,政府早在2019年便推動禁止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的政策,首波針對政府機關、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場所實施。不過,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的商品,以及出廠即附吸管的產品,則不在限制範圍內。下一步,政府計畫在2030年全面禁止提供塑膠吸管,朝減塑環保的目標邁進。

不管所在地區是否回收塑膠吸管,民眾在丟棄前務必了解當地規定,避免因此遭罰款,也為環保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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