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弊案首開庭,陳啟昱改口翻供稱「要爭公平審判機會」

台南地方法院今(16)日下午針對台鹽綠能弊案召開首次準備程序庭,被收押的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在庭上態度大轉彎,不但推翻先前在羈押庭時的認罪說法,還堅稱自己並無犯意。他表示,過去會認罪,是因為律師告訴他「認罪才可能交保」,如今他否認犯行,是為了爭取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法官楊書琴審問後,裁定將於5月25日下午續開準備程序庭,並一併審理是否延長羈押。

此案由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陳啟昱與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與偉珵開發負責人戴妤倩等人,涉嫌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方式進行利益輸送與分潤,造成台鹽實業與台鹽綠能共計近4億元的損失,於今年2月27日偵結起訴。

依檢方估算,陳啟昱從中獲利超過5800萬元,蘇坤煌獲利超過7400萬元,鴻暉國際則有高達1億4952萬元的收益,而晁暘與偉珵兩公司也共獲利9600多萬元。5人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加重特別背信及不合營業常規交易、《公司法》未實繳股款等罪嫌。由於陳啟昱、蘇坤煌皆否認犯行,檢方認為兩人態度不佳,分別建請法院判處12年與10年有期徒刑。

案件移審後,陳啟昱在羈押庭上曾一度承認涉案,但在今日首度召開的準備程序庭中,他卻改口否認。他向法官說明,當時只是想爭取交保才會選擇認罪,但最終仍未獲釋,如今則因收到起訴書後發現內容與事實不符,才決定為自己辯護。他還強調,有新證據浮現,足以顯示他沒有主觀犯意,希望法院能給他一個公正審判的機會。

庭訊中,法官楊書琴也問及起訴書中提及的「分潤40%」協議。陳啟昱回應稱,自己並未與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訂立書面協議,僅是基於過去擔任高雄市副市長、立委及議員時累積的人脈,認為可在土地開發案中發揮影響力,因此主動口頭提出若鴻暉國際有盈餘,希望扣除成本與開支後能分得40%淨利,但蘇俊仁從未答應,純屬他個人想法。

至於檢方查出鴻暉國際曾匯款4910萬元給他,陳啟昱解釋,這筆錢是因他替朋友擔保、借出支票卻因對方倒債,導致自身陷入財務危機,為避免董事長職務出問題,才向熟識的蘇俊仁借錢周轉。並表示,因現金需求才會提出分潤要求,與貪圖非法利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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