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沒看到肉就能帶回台灣?防檢署示警這一點 :最高罰100萬!
出國旅遊帶個泡麵當伴手禮,看似再平常不過,但你知道嗎?即使看起來「清湯寡水」,只要裡面有含肉成分,回國沒申報就可能吃上百萬罰單!
最近有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他在日本看到超可愛的「吉伊卡哇」泡麵,想帶幾碗回台灣送朋友,但又怕踩到禁區,特地上網發問:「這種泡麵能帶嗎?需要申報嗎?」
貼文一出馬上引發討論,不少人信誓旦旦表示「我也有帶」、「我買五碗回來沒事」,甚至有人說「乾燥泡麵沒關係啦,機場人員說OK」。但真的是這樣嗎?
對此,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簡稱防檢署)明確提醒:泡麵看似無害,其實成分五花八門,很多都含有動物油脂、肉萃取物、風味劑,甚至乾燥的肉粉。這些成分雖然經過高溫加工、風險極低,但因為樣態太多,光靠外包裝根本難以判斷,建議旅客不要攜帶回台灣。
如果真的已經帶上飛機,也務必在入境時主動向防檢局檢疫人員申報,否則一經查獲就是違規處理,最高開罰100萬元,一碗泡麵瞬間變成「金條級泡麵」,絕對不划算。
防檢署也再次強調,以下這些「含肉食品」列入禁止攜帶範圍,包括香腸、臘肉、火腿、培根、肉包、肉鬆、肉丸、甚至是肉鬆蛋捲——就算是紀念品也不行。不論是從日本、韓國、歐洲還是其他地區入境,只要沒申報,一律重罰!
如果真的很想吃某款海外泡麵,建議先查清楚成分或直接找台灣代購平台。不少進口泡麵都有合法代理商,比自己冒險帶回來來得安心許多。畢竟,誰都不想為了一碗泡麵付出一輩子都吃不完的罰款。
簡單一句話總結:泡麵能不能帶,關鍵不是「看起來有沒有肉」,而是成分裡「有沒有肉」。不確定?就別帶;帶了?一定申報。這樣才能吃得開心,玩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