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補繳喪失原籍證明!14萬陸配及二代恐面臨除戶危機

隨著一名陸籍網紅因言論風波被限期離境,引發政府進一步強化身份審查,近期移民署大動作向全台約14萬名陸籍配偶及其子女發出通知,要求限期三個月內補繳經海基會驗證的「喪失原籍公證書」。這項突如其來的補件令,讓許多在台定居多年的陸配陷入不安與焦慮,憂心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恐面臨定居證及戶籍登記遭撤銷的命運。

此次補件行動的依據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與第17條,法規明訂,大陸人民申請在台定居時,須提出喪失原籍的正式證明文件。雖然過往實務上,多數陸配可先具結、後補文件並順利取得定居證,但移民署此番全面清查,強調將依法撤銷未補件者的居留與戶籍資格,顯然是要強化身份單一化的執行力度。

然而,此舉卻引發大量質疑。不少陸配指出,他們早在20至30年前就已依規提出相關文件,如今多已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早已不是依親或長期居留者。更有部分民眾是在1993年修法前來台,當年制度尚未嚴格,部分人甚至早已與中國原籍地失聯,現階段幾無可能再取得任何證明文件。

除了配偶本身,部分透過台商與陸配關係而出生、隨後歸化成為台灣國民的子女,也成了補件通知的對象。這些人從小在台灣長大,不僅已無中國戶籍,甚至對「原籍」一詞毫無概念,卻仍被納入這波審查,令不少家庭感到錯愕與無所適從。

移民署則強調,兩岸交流應以單一戶籍為基礎,避免產生雙重身份所造成的法律重疊與權利義務衝突。此政策並非針對特定族群,而是為了維護兩岸互動的秩序與公平原則,屬於依法行政的必要作為。對於在2004年3月1日《條例》修正施行前已設籍中國或持有中國護照者,當年也已給予6個月寬限期補件。至於目前仍未補件者,多屬當年配套未完善或因疫情、個人因素未及處理,政府這次希望徹底補齊。

不過,移民署也釋出彈性,表示若民眾確實面臨無法克服的困難,可主動與移民署聯繫說明,相關單位將會同海基會與陸委會研議具體協助方案,尋求更具人性化與務實的處理方式。

儘管官方強調依法行政並承諾保障權益,但對許多早已在台落地生根、奉公守法的陸配與其家庭而言,這項補件要求無疑是一場突如其來的身份風暴。許多人擔憂,在文件取得困難與程序不透明的夾縫中,他們多年來的安穩生活可能一夕間被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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