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沒中丟一般垃圾還回收?環保局曝「正確做法」,丟錯最高罰6千
昨天(25日)是統一發票開獎日,許多人對完號碼後,會將未中獎的發票隨手丟掉,但你知道嗎?「傳統發票」和「電子發票」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同!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特別提醒,丟錯可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以6000元罰鍰!
南投環保局在臉書發文指出,部分民眾對獎後,會將發票全部丟入回收桶中,但並非所有發票都能回收。根據規定,未妥善分類或分類錯誤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1200元至6000元的罰款。
環保局進一步解釋,發票可分為「傳統發票」與「電子發票」兩類:
- 傳統發票(長條狀):屬於可回收物品,應丟入「紙類資源回收桶」。
- 電子發票:屬於不可回收物品,需丟入「一般垃圾桶」。
此外,若希望更加環保,建議使用電子載具,不僅能減少垃圾量,還省去對獎的麻煩。
根據環境部的資料,電子發票因材質屬於「感熱紙」,表面含有多層塗層(如隱色染料層、顯色劑、敏化劑等),現行的紙類回收技術無法有效分離紙張纖維,因此必須視為「一般垃圾」處理。同樣屬於感熱紙的還包括ATM提款單和彩券等,也都不可回收,民眾務必注意正確分類,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