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又輸了!控趙少康「拋妻棄子」 與民視合賠220萬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因在節目及社群平台指控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遭趙少康提起民事求償。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確定周玉蔻與民視須連帶賠償200萬元,周另需個別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且不得再散布。
案情回顧:未盡查證義務 言論遭判不實
事件起於2021年8月,當時放言傳媒刊登文章,質疑趙少康如何取得新黨電台,並影射其對待親生兒子的方式。隨後,周玉蔻在個人臉書及民視主持節目上進一步指稱趙「拋妻棄子」、「不認骨血」,引發爭議。
法院審理後認定,周玉蔻在發表這些指控時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且「不認骨血」一說與事實不符。周在法庭上亦未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她已進行查證。民視方面則未針對該言論的來源與可信度進行審查,直接播出內容,因而需與周玉蔻共同負擔侵權賠償責任。
判決確定 周玉蔻禁再發表相關言論
台灣高等法院先前裁定,周玉蔻必須刪除臉書上的相關發言,且不得再發表、散布類似言論。至於賠償部分,周須支付趙少康20萬元,並與民視公司共同賠償200萬元。上訴後,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判決正式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