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1萬快了?立委估最快「這時間」拿得到
在今日的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超徵稅收還稅於民」公聽會中,針對是否應該普發現金進行了熱烈討論。財委會召委賴士葆向主計長陳淑姿詢問,是否反對透過特別條例發放現金,陳淑姿表示,這並非主計總處的決定,具體是否採取特別條例將取決於行政院的政策方針。
對於特別條例若通過後,民眾能何時領到普發現金,陳淑姿指出,至少需要三個月的時間來完成相關程序和準備工作。賴士葆則進一步計算,如果條例在5月獲得通過,最快可能在8月或9月開始發放現金,屆時民眾就有機會領到現金。
此次討論中,賴士葆還向行政院常務副秘書長李國興提出了是否反對普發現金的問題,李國興明確回應,行政院並不支持「法制化普發現金」,但他也強調,過去政府曾因應經濟情勢需求,發放過三倍券、五倍券及消費券等,這些措施皆是根據當時的經濟情況決定的。
李國興進一步指出,行政院並不希望將普發現金納入法律框架中,原因在於財源不穩定,未來的經濟狀況可能影響資金的持續供應,因此不希望將其作為法定項目固定化。當賴士葆詢問是否可以通過一次性特別條例來進行發放時,李國興表示,仍需根據今年的實際需求和經濟狀況來決定是否啟動這項措施。
雖然目前尚未完全確定普發現金的具體時間表和方式,但討論仍在進行中。許多立委和專家認為,若經濟環境持續回暖,普發現金或許可以成為未來刺激內需的一個重要措施。而這一切的實行,將依賴政府在資金安排及政策方向上的最終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