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女駕駛進出加油站「1狀況沒注意」慘賠4萬5千元

基隆一名女駕駛進出加油站時,疑似心急未仔細確認前方狀況,硬要從狹窄的通道中穿過,結果不慎撞上正在加油的車輛,導致對方車門嚴重受損。車主向法院提告求償,最終法官認定女駕駛應負全責,判賠4萬5千元。

這起事故發生在去年10月,當時駕駛阿強(化名)開車前往基隆一間加油站,加完油後將車熄火並停妥於加油島旁的停車格,準備開門下車。沒想到,後方的女駕駛阿芳(化名)駕車試圖穿越阿強的車輛與花圃之間狹小的縫隙,結果車身直接撞上剛開啟的車門,導致車門變形損壞。經估算,修理費用高達4萬7千元,阿強認為自己並無過失,遂向法院提告要求賠償。

面對訴訟,阿芳則堅決否認自己有過失,並表示當時阿強開車門時,並未注意後方是否有來車,因此他也應該承擔部分責任。此外,她還主張維修費用應該依照車輛折舊來計算,不應全額賠償。然而,法院經過調查後發現,阿強的車輛當時已完全停妥,且左側緊鄰花圃,甚至已經碰撞到花圃旁的黃色警示柱,顯示該區域的通道極為狹窄,根本不適合車輛通行。監視器畫面也顯示,阿強的車身有一半已經進入車格,而女駕駛執意要通過這條狹窄的路徑,才導致了這起碰撞事故。

法官在判決書中強調,雖然加油站並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所規範的道路範圍,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駛人仍需確保行車安全,並隨時注意前方狀況及兩車之間的安全距離。由於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阿芳的行駛路線並不安全,且她在強行通過時導致車禍,因此法官認定她應負全責,最終判決賠償阿強4萬5千元。

這起事故再次提醒駕駛人,即使在加油站等非正式道路環境內行駛,仍須遵守基本交通安全原則,切勿因趕時間或僥倖心態,冒險行駛狹窄路段,否則一旦發生事故,不僅可能造成財務損失,甚至還會影響自身與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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