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網紅「亞亞」涉鼓吹武統爭議,法院駁回聲請25日須離台

因在社群平台發表支持中國大陸武力統一台灣的言論,陸配網紅「亞亞」遭移民署認定危害國家安全,並被限期於3月25日離境。她不服處分,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但北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其確有鼓吹戰爭宣傳之事實,裁定駁回聲請,維持原處分。這起事件自曝光以來,引發各界關注,甚至在網路上掀起正反兩派激辯。

「亞亞」本名劉振亞,與台灣公民黃君宏結婚,婚後育有三名子女,並經移民署許可依親居留。然而,她在居留期間開設「亞亞在台灣」抖音頻道,並於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間,多次發表涉及支持中國大陸對台動武的言論,內容被檢舉後引起移民署關注。經調查,移民署認定她的言論已違反「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中關於「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的規定,遂於3月12日正式廢止其依親居留資格,並裁定五年內不得再申請,3月15日進一步命令她須在10日內離境。

對於移民署的處分,亞亞不願接受,於3月20日向移民署及訴願機關申請停止執行,但未獲准許。她隨後於3月21日向北高行政法院提出聲請,希望暫緩執行驅逐出境的命令。然而,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她的言論確實帶有鼓吹戰爭的性質,影響台灣的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法官指出,從她發佈影片的內容與前後脈絡來看,並非單純的個人意見表達,而是有意識地利用社群媒體傳播「支持中國大陸武力統一台灣」的觀點,因此符合鼓吹戰爭宣傳的定義。

此外,法院強調,亞亞並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其成長背景與本國公民有所不同,考量她的個人權益與台灣社會的公共利益後,認為無准許其繼續居留的必要,因此裁定駁回其聲請,維持原定處分。依照判決結果,亞亞仍須於3月25日前離台,但她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這起事件曝光後,不僅在台灣社會引發熱議,也成為兩岸關係討論的焦點之一。有支持者認為言論自由應該受到保障,政府不應以言論審查的方式處理個人發表的觀點;但反對者則認為,涉及國家安全的言論不能等同於一般的自由表達,政府應該依法嚴格把關,避免有心人士利用社群媒體散布具有政治目的的宣傳內容。隨著亞亞即將離境,此案是否會衍生進一步的法律攻防,仍有待後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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