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1交通規定「加強執法」,違規秒收6000元罰單
為防制交通事故,屏東縣警察局里港分局宣布,明(11)日起將針對易肇事路段、聯外道路及無號誌路口展開「路口不停讓行人暨行人違規」專案,並透過測速儀器加強執法,維護交通安全。
汽車未讓多線道車 最高罰6000元
里港警分局交通組長巴龍祥表示,行經無號誌或號誌故障的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若無標誌、標線或號誌區分幹支線道,則少線道車須禮讓多線道車。駕駛若違規,將被開罰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並須參加3小時交通安全講習。
行經行人穿越道 未禮讓恐挨罰
此外,巴龍祥提醒,若駕駛因違規而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將加重罰款,甚至吊扣或註銷駕照。取締標準以「車輛前懸(機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與行人距離小於3公尺」為認定基準,違者將依法開罰。
警方呼籲: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
里港警分局長温基興則強調,無論是否有號誌,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擺頭察看,並注意反射鏡有無人車,確保安全,並遵守「停讓行人」規範,以避免受罰並維護道路安全。